那一年614陳情省議會,反對區段徵收案()

        多年前的六月十四日這天,一群由當時的台北縣新泰地區農民與勞工組織的反對區段徵收案自救聯合總會,搭乘二十四輛遊覽車前往南投霧峰省議會陳情!自救會包含了合法房屋自救會、瓊林自救會、營盤自救會、福營自救會、國泰自救會、泰山自救會、美華新村,大學新村等等…集該區段徵收案區域內的大大小小自救會組成的聯合自救總會聲勢浩大的遠征省議會,於總質詢中向當時的省長陳情抗議!這個開發案引起當地農民勞工強烈反彈,在當時的各大報紙媒體真相新聞網都經常報導居民到處抗議陳情活動,從市公所、縣政府、省政府、立法院、監察院、代表會、縣議會、協調會、公聽會、說明會、每次都充滿激烈的抗爭,區域內街頭巷尾到處都掛滿反對區段徵收案的抗議布條!頗為震撼!!!

當年會如此轟動的原因是這區域的農民多是明末清初來此定居的在地農民一向順從政府及地方民代的領導,一直以來也大多是在地藍營的票倉!因為綠營的縣長藉著特二號道路的120米大道規劃須用到土地面積過多,政府不買道路還要農民提供道路所有權,擺明了政府就是要假藉建設名義實則強取民地的作法!口號喊得漂亮為了建設也沒錯,損失的卻是明末清初就來這裡落地生根的在地農民!也傷害了近幾十年移居這區域的很多勞工民眾的權益。

區段徵收是對於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土地開發建設的手段,但不適合都市內交通已便利的開發方法,且要地主交出一百坪給政府,只發回四十坪土地可用!提供土地的所有權人卻無權督管政府標售土地給財團的後續做法難以服眾,另外那些勞工民眾如只有三十坪建地要給政府18坪土地,然後領回12坪土地,您說這扯不扯?離譜的是還要由政府擺佈操弄全案的主導權!

簡單說就是你家的土地先給我全部處理、然後處理好就還妳百分之四十(就是偏偏不還百分之五十的最高發回比例!也不用勉強可以接受的市地重劃方式開發)?美其名其中的百分之六十用在公共設施用地與開發經費!以後是否是閒置公地?或是蚊子館?或是轉售給得標之財團都是政府操弄!提供土地的地主無權過問!這哪是正常國家會做的事?(政府怎不拿出一百坪土地給民眾開發?然後開發好在讓政府領回四十坪可用地?)

所以這案引起區域內古早時代以來凝聚的庄內情感發飆,更重要的是這區域裡的民眾土親人親在地親!也支持栽培不少的各層級藍營民代、偏偏在此時完全無法出力幫忙平反或是改變開發方式!讓在地民眾非常憤怒反彈,平常支持自己人都說庄仔內自己人要大團結?真要面對如此重大開發案件不公不義時,卻都只將責任推給綠營縣長,不主動組織?更不提供方法?就只是拖延拖延再拖延!讓民眾感覺好像拖過時效進入開發合法程序後!一切都是綠營縣長害的!

這天的遠征省議會,會成行也是因為二星期前的五月二十八日在公所大禮堂由省議會專案小組邀請省建設廳長下鄉勘查本區域並召開協調會破裂所引起的?當天的會議破局自救會稱為528事件!協調會破裂並且當場引起激烈震撼,台一省道交通也一度壅塞,隔天各大報紙台北縣地方頭條熱烈報導!於是就有大規模陳情省議會的活動準備,與當時的省議會專案小組協商總質詢陳情時間訂為六月十四日,自救會開會時就以614為陳情代號!出發前正式成立聯合自救總會,幹部每天在不同地區召開陳情活動說明會簽連署書,分工合作、直到出發前一天下午才完成614的遠征各項事務,準備迎接次日陳情省議會施壓省府。    靜待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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